便利個人信息跨境流動,這個“合同”很必要!
在粵港澳大灣區加速融合發展的進程中
信息跨境流動成為關鍵議題
個人信息跨境流動如何更安全有序?
需簽署《大灣區標準合同》!
為推動大灣區個人信息跨境安全有序流動,香港特區政府創新科技及工業局與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于2023年12月13日聯合發布了《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香港)個人信息跨境流動標準合同》(以下簡稱“《大灣區標準合同》”)便利措施。這一舉措,便利了大灣區個人信息跨境安全有序流動,支持不同業界在大灣區推出更多跨境便民服務。
《大灣區標準合同》便利措施的具體內容如下:
適用范圍
便利措施適用于注冊或位于香港和大灣區內地九個城市的個人信息處理者,包括出境方和接收方,已面向所有行業恒?;菩?。只要符合地域要求的個人或組織,有跨境個人信息流動需求時均可采用。 流程優化
簡化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PIA),減少信息處理者在評估流程上耗費的精力。 取消跨境傳輸個人信息數量的限制,促進信息高效流通。 提升整體效率,合同雙方需在合同生效當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屬地原則,分別向廣東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或香港數字政策辦公室完成備案,保障信息流動的規范性和安全性。
以醫療領域為例,香港的醫院和大灣區(內地)注冊的醫療機構,通過簽訂《大灣區標準合同》,并在獲得病人同意后,就能夠跨境傳輸個人醫療信息。這一應用場景,切實解決了以往大灣區居民在跨境就醫、查詢醫療信息等方面的難題,極大地提升了醫療服務的便捷性。
《大灣區標準合同》便利措施為大灣區跨境個人信息流動搭建了高效、安全的橋梁,推動了區域內各行業的協同發展。未來,隨著該措施的深入實施,相信會在更多領域發揮作用,為大灣區居民的生活和工作帶來更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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